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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市主城区拆围治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3 字号:[ ]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

       《兰州市主城区拆围治堵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4月14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兰州市主城区拆围治堵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施工围挡管理,及时拆除非必要施工围挡,改善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用“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利用6个月时间,对主城四区现有55处(截至4月14日围挡数量)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施工围挡进行整治,力争2023年10月底前拆除4月14日前设置的占道施工围挡。进一步完善道路开挖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动态化申报”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强化审批管理和施工过程监管,压实管理责任,构建“权责清晰、跟踪监管”的道路开挖占用审批管理机制,杜绝“围而不建、围而慢建”现象,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尽最大可能减小城市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集中拆除现有施工围挡。集中利用6个月时间,分四阶段对主城区范围内现有55处占道施工围挡(按区域划分:城关区40处,七里河区7处,西固区2处,安宁区6处;按类别划分:一般项目21处,城区排涝防涝重点工程16处,轨道交通项目18处)进行集中整治拆除。其中,6月10日前拆除33处,7月10日前拆除15处;10月1日前拆除4处;10月底前拆除剩余3处。

(二)合理制定道路开挖计划。每年年初由各管线单位向住建部门上报本年度开挖计划。由住建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辖区政府召集各管线单位召开本年度城区道路开挖申报及道路开挖监管会议,结合大型项目建设计划、道路养护维修计划,合理安排管线工程施工,最大限度确保道路维修建设和地下管网配套设施同步进行。原则上,新拓建改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三)优化道路开挖审批管理。在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时,按照“错时段、错区域”原则,根据开挖工程量及开挖路径、时限,合理确定开挖范围。对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疏导方案不细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施工围挡不符合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要求及《兰州市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2021版)》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人员、材料、设备准备不充分的,一律不予审批,确保开挖工程按期施工、到期完工。针对轨道、管廊等建设周期长涉及范围广的项目,按照工期计划进行分段围挡,最大程度减小开挖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四)强化开挖施工过程监管。一是落实全过程监管措施。由市政巡查员对道路开挖围挡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地点、时限、范围施工,督促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按期高质量恢复道路原貌。二是落实“四不”施工要求。在市区主次干道,不得随意开挖施工;除重大或工期较长的道路开挖项目实行24小时连续施工外,其余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白天围挡施工;对短时期无法恢复的路面,不得裸露,必须采取加盖措施;审批开挖项目,不得随意拖延工期,影响道路通行。三是坚决杜绝“围而不建”。严禁只围挡、不作业和拖延工期行为,对发现“围而不建、围而慢建”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未达标的施工单位,要进行曝光,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五)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对横穿城市道路挖掘的项目,尽量采用非全面开挖等先进工艺和技术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横穿作业对交通的影响。

(六)建立公示公开制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施工现场张贴公示、政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公开信息等方式,对主城区道路开挖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挖范围、开挖期限、开挖面积、开挖用途等信息进行公开,每月一发布,做到“月头申报、月尾闭合”,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拆围治堵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拆围治堵监督领导小组和拆围治堵工作专班:

(一)监督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交管的副市长、市政府分管督查工作的副秘书长为副组长,主城四区区长及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拆围治堵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拆围治堵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占道施工围挡进行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对占道围挡的审批和监管。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督查工作的同志兼任。

(二)工作专班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林业局、市城管委、主城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拆围治堵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拆围治堵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现有55处占道施工围挡的集中整治拆除工作,促进占道施工围挡规范化、精准化、有序化。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工作专班有关工作安排的协调督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市住建局:认真做好主次干道道路开挖占用项目的摸底统计工作,加强项目审批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道路挖掘占用各项规定、按期拆除施工围挡。

 市工信局:在满足线路迁改条件的前提下,配合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管线权属单位严格按照开挖审批时限施工。

 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涉及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敷设管网规划许可手续的办理工作,并配合做好开挖占用的审批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施工围挡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审查,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做好开挖占用项目审批管理。

 市交通委:负责督促穿越城区的公路项目以及公交场站建设项目按照开挖审批时限施工。

 市林业局:负责督促城区绿化、补栽、迁移等园林绿化项目按照开挖审批时限施工。

 市城管委:负责对未经审批占用城市道路、开挖城市道路等行为进行处罚。

 主城四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及小街巷挖掘占用审批、监督、清理和拆除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治理,依规履职。各责任单位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拆围治堵工作,按照《兰州市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2021版)》《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履职行权,做到事事有依据、件件有规范、处处有标准,合力助推拆围治堵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分工,加强管理、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拆除责任单位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的方式,每周四前将本周工作进展(包括工作进展、措施、成效、问题及下一周计划)报工作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报请监督领导小组跟进监督,确保拆围治堵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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