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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2 字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全市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全市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高铁沿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高铁沿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加强全市高铁沿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排查出的隐患地点,建立属地台账,实行“一事一档”管理,按照“分段分区、同步实施,由近及远、先易后难、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高铁沿线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是高铁用地红线内。彻底清理高铁用地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实现红线内影响高铁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二是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全面整治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硬飘浮物类、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安全问题,彻底消除影响高铁运输安全的隐患。三是全面加强高铁沿线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害等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整治。四是建立健全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高铁外部环境安全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高铁环境安全整治工作,成立兰州市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林邦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颜烨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伦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宝林  中铁兰州局政法委副书记

刘凤恒  市发改委主任

姜晓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晓勇  市护路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各相关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护路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铁建办、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铁建办,市铁建办主任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高铁段段长李铁军和市铁建办副主任李季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等工作。相关区县政府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并指定牵头部门,加强与市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承担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总体责任,负责指导和研究解决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推动路地双方建立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协调联动“双段长”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和工作的督办落实。

相关区县政府:承担高铁用地红线外环境安全整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高铁沿线整治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化解及社会稳控工作。衔接好铁路部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长效管控工作机制。

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承担高铁用地红线内环境安全整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高铁运输安全。承担行业管理职能,协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相关区县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高铁沿线红线内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常态化管控。

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区县加强舆论引导,为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司法局:做好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及宣传普及工作。

市教育局、团市委:组织学校开展中小学生高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市护路办:进一步加强高铁沿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高铁沿线高铁用地红线外垃圾、施工工地废弃防尘网的清理工作,监督检查围挡加固工作,违法建设巡查、制止和查处工作,并将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工作。

市交通委:指导协调、督促区县政府整治公跨铁立交桥和公铁并行地段的安全防护设施隐患。

市应急管理局:将本次集中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依法对高铁两侧有关规定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影响高铁运输安全的危险物品生产、运输、储存或销售场所进行整治,依法管控影响高铁安全的生产活动及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依法指导区县政府对高铁沿线施工工地彩钢板房、违章建筑进行整治。

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对高铁沿线违法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进行整治。

市农业农村局:指导相关区县农村地区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严格管控可能被大风刮起危及高铁运输安全的农用薄膜、塑料大棚等轻飘物隐患。

市公安局:依法对拒不配合、暴力阻扰整治工作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公跨铁桥上、公铁并行地段车辆超载超速、下穿高铁桥涵车辆超限等隐患整治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发挥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阶段,10月28日至11月5日。相关区县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铁路方联系对接,现场踏查确认,路地双方要主动认领隐患问题,明确具体责任,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具体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11月6日至12月25日。相关区县政府和铁路部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逐项抓好整治,要倒排进度、赶早超前,落实整治主体责任。与铁路部门紧密配合,边整治边验收,加强整治过程管控,建立属地台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销号,确保2019年12月25日前,彻底整治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市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全面巩固整治成效,迎接国家验收。

五、重点任务

(一)抓实抓细各项整治措施。一是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重点整治高铁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封闭的立即封闭。二是相关区县政府重点整治高铁沿线100米范围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硬飘浮物类等安全风险,坚决不留隐患。重点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治实施阶段后进行逐项验收销号。三是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保障,原则上高铁用地红线内的由铁路部门负责,高铁用地红线外的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四是结合高铁安全教育工作,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好高铁沿线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纠纷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拒不配合、暴力阻扰整治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二)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关于高铁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我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双段长”工作机制,路地双方定期巡查、督查、会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设立铁路部门、属地政府四级“双段长”,铁路部门段长负责高铁红线内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等相关事宜,属地政府负责高铁红线外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等相关事宜。每季度各级段长逐级上报铁路沿线检查管理情况,每半年市级段长召开一次路地联席会议,研判解决重大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求,采用灵活多样宣教活动,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责任部门领导要负总责,亲自上手,亲自安排部署,每周汇总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对漏查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强力推动建立防范与惩治相结合的高铁安全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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