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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消费促进月甘肃促消费行动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字号:[ ]


兰政办发〔2020〕1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

《全国消费促进月甘肃促消费行动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全国消费促进月甘肃促消费行动

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筹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0〕237号)《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1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对〈兰州市天水市消费促进工作给予重点支持的通知〉意见的函》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依托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促消费活动平台,通过政府资金扶持、政策引导,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性,撬动社会资源,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加速消费市场回暖,促进消费增长。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为更好宣传全国消费促进月甘肃促消费行动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各项活动,市商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对促消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为促消费稳增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购新车补保险活动

按照“总量控制,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活动期间,凡公布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及7座以下家庭自用载客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客货两用汽车)的消费者个人,给予购新车保险补贴。

(三)“千万豪礼惠金城”活动

按照零售、餐饮、家电、百货四大类,在甘肃银联“云闪付”平台分批分类发放消费券。

1.零售消费券。按照20元、50元、100元三个标准发放零售消费券,主要用于食品、小商品、生活日用品类等消费,消费者在公布的实体店实际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额3倍以上可用,如20元券满60元可用。

2.餐饮消费券。按照20元、50元、100元三个标准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者在公布的实体餐饮门店实际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额3倍以上可用,如20元券满60元可用。

3.家电消费券。按照200元、300元、500元三个标准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者在公布的实体店实际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额3倍以上可用,如200元券满600元可用。主要用于电视机、电冰箱、5G产品、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电饭锅、家用电磁炉、家用电风扇、淋浴器、空气净化器等消费。

4.百货消费券。按照200元、300元、500元三个标准发放百货消费券,主要用于服装、金银珠宝、化妆品、家居等消费,消费者在公布的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实际消费金额超过消费券面额3倍以上可用,如200元券满600元可用。

(四)进出口商品展销会

组织全市外贸企业、外资企业、特色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进出口商品销售企业等,举办进出口商品展销会,充分发挥口岸经济、跨境电商对促进消费的新优势,通过进口商品、出口转内销商品、本地特色商品展示展销和宣传推介,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品供给结构,满足市民消费需求。

(五)夜市消费季

组织南关民族风味一条街、正宁路夜市、西湖老街、金牛街、西固金城夜市等,持续开展夜市消费季系列活动,结合各夜市的不同特点,以特色小吃、餐饮文化、民俗展示、文艺展演、网红直播、打折促销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内容丰富、亮点突出的夜市促消费活动,宣传推介兰州特色美食及夜市文化,促进全市夜经济繁荣发展。编制《兰州夜金城消费指南》,引导消费者加大夜间消费,培育兰州夜经济品牌。

(六)家电消费季

组织大型家电、通讯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围绕家装、换新、婚庆等消费热点,通过以旧换新补贴、巡展推介、返券让利、金融APP支付随机立减等促销措施,鼓励消费。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领域企业,以手机消费升级、5G产品促销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企业打折让利、“5G手机千万豪礼”消费券赠送、直播带货等活动,促进5G产品消费。

(七)“老字号”发掘·传承·提升活动

进一步支持兰州老字号”传承发展、创新提升。通过挖掘“老字号”企业文化精粹、讲述“老字号”企业故事、撰写权威金城“老字号”企业文化及发展史、开展品牌专题报道等,加大“老字号”品牌宣传力度,推进“老字号”企业品牌建设。

(八)“名菜名店惠金城”活动

引导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多元化的餐饮服务,以优惠让利、打折促销、赠送优惠券等形式,结合“名菜名店惠金城”评选活动,借力特色美食推介促销活动,带动全市餐饮市场消费。

(九)“2020中国面食文化节”活动

邀请省内外具有代表性的特色面食文化企业,举办“2020中国面食文化节”,通过特色面食展示展销、产品推广、形象宣传、面食文化挖掘、举办产业发展论坛等,推动面食文化交流,促进餐饮市场消费。

(十)政银企联动促消费活动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跨界互动,联合促销。通过银企对接会等形式,鼓励银行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鼓励银行、银联、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通过金融机构支付优惠和商贸企业促销让利政策叠加,提高促消费活动惠民优惠力度,鼓励市民积极消费。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

活动资金预算共计1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市级筹集2500万元;区(县)级筹集2500万元。其中,城关区筹集1300万元,七里河区筹集400万元,西固区筹集250万元,安宁区筹集200万元,红古区筹集50万元,永登县筹集50万元,榆中县筹集100万元,皋兰县筹集50万元,兰州新区筹集100万元。市、区两级资金须于收文后一周内落实到位,并统一归集市级财政,由市财政根据各项活动需求统筹分配。

(二)使用方向

1.购新车补车险活动安排资金1300万元。

2.千万豪礼惠金城消费券发放活动安排资金5300万元,其中:零售消费券2600万元,餐饮消费券1000万元,百货消费券1000万元,家电消费券700万元。

3.促消费稳增长补助资金3000万元。按照保市场主体、保民生需求、促消费增长的要求,重点对2020年促进消费工作内容丰富、亮点突出,且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和商贸企业进行补助。其中,区县补助资金500万元,企业补助资金2500万元。

4.促消费活动组织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促消费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其中:138万元用于组织进出口商品展销会,由兰州新区负责组织实施;262万元用于组织全市零售餐饮等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广告宣传、编制《兰州夜金城消费指南》等相关经费支出。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全市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彩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淡汉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俐娟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高希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凤恒  市发改委主任

张兆祯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卫  市公安局副局长

樊勤生  市城管委主任

张栋梁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彦群  市文旅局局长

王远顺  市体育局局长

王岩山  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副局长

曹宏亮  城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  瑞  七里河区政府副区长

王有祥  西固区政府副区长

冯  宁  安宁区政府副区长

韩鹤峰  红古区政府副区长

王  琦  永登县政府副县长

许先文  榆中县政府副县长

王立志  皋兰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李俐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和督导推进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各项工作,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支持配合活动有序开展。其中,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省内外主流媒体、网络媒体等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统筹进一步挖掘全市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活动所需1亿元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并指导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支出使用。市公安局负责活动安全和交通保障等工作。市城管委负责全市户外促销活动、营销宣传等场地的审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促消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市文旅局、市体育局配合做好《兰州夜金城消费指南》编制工作。各区、县政府一是负责及时筹集活动资金,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向上归集;二是结合各自市场特点,策划组织专题促消费活动,并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策划促销活动,配套优惠政策;三是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成立各区县《兰州夜金城消费指南》编撰工作小组,配合做好指南编制素材收集、宣传片录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谋划部署和工作创新。要高度重视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按照本方案安排,结合市场消费特点、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主动谋划、科学部署各区县促消费活动。要支持动员行(商)业协会发挥引领和凝聚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促消费活动。要指导辖区内商贸企业积极主动应对疫情影响,线上线下齐发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客流回升和销售增长。要积极搭建内外贸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共促平台,推动消费升级。

(二)强化安全管理和质量提升。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正常运行,严防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促销,不夸大、不误导、不设置消费陷阱,以品质、特色、服务和消费环境吸引消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测统计和效果评估。要及时跟进促消费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对活动重点企业的监测工作,每月上报促消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内重点企业活动开展情况、销售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各阶段活动进行效果评估,查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企业及时调整完善活动方案,确保促消费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跨界互动和联动促销。要以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促消费积极性,指导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促销活动。要与微信、支付宝、银联、翼支付等平台企业广泛合作,引导社会资源、平台企业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撑等,实现跨界融合、联动促销,提升促销工作实效。

(五)加大宣传推广和氛围营造。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既要有统一活动主题,也要突出个性化特征,加大促消费活动宣传力度。整合企业促消费资源、信息,借势推广兰州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品牌,积极扩大消费,稳定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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