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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赴印度中国公民切勿携带藏羚羊羊毛等违禁野生动植物制品入出境
发布日期:2018-11-02 字号:[ ]


近日,有中国公民因携带藏羚羊羊毛披肩出境被印度海关扣留并起诉。藏羚羊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为严格禁止贸易的重点保护物种,受到印度《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重点保护,在印度购买、运输、携带藏羚羊及其羊毛制品入出境均属违法。

印度《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禁止购买、运输、携带藏羚羊、老虎、狮子、犀牛、野驴、狼、鹿、豹、熊、野水牛、沙漠狐、海龟、鲨鱼、海豚等近百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禁止购买、运输、携带小叶紫檀、檀香等珍稀植物原木或经粗加工的木料,违者将被罚款、拘留甚至判刑,违禁品将被没收。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明令禁止出售、购买、利用藏羚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由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提醒赴印中国公民,严格遵守中国、印度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勿购买、运输、携带违禁动植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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